注意!你已經被違約金豬豬造訪|受僱醫師簽約五大問題|醫師職業工會

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
5 min readSep 14, 20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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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完專科以後,你的下一步是什麼?有的人直接走向基層開業,有的人另覓醫院職缺,有的人選擇在原醫院繼續等待機會升V,當然,也有人沒那麼多選擇…

近期工會密集接獲許多申訴/詢問,大致可分成以下兩類:
1⃣專科訓練已經結束,但離專科考試還有一段時間,醫院提出合約希望至少「綁一年」,中途離職就要賠償1–2個月薪的違約金。
2⃣專科資格已經拿到,但因為過去是「代訓」身分,需要「還年資」,也就是繼續在原醫院工作一段時間,否則就要賠償過去代訓期間所有薪水(甚至是2倍薪水!)。

其實若勞資兩情相悅,簽訂契約相安無事,未必有什麼不好,怕只怕這段生產力最旺盛、知識精力到達顛峰,但又顧及師生倫理的階段,被醫院大凹特凹、刪減薪資福利…

在此工會特闢專文,說明關於「違約金」和「簽約」的問題,歡迎大家轉載分享,或是提出我們沒有說明到的情境,和我們一起討論!

Q1:住院醫師訓練時期,醫院能否要求我簽訂超過訓練年限的契約?

A1:不行!醫院和住院醫師簽訂勞動契約,只能到住院醫師訓練中止。
若契約當中出現「訓練完成後留任服務X年,否則賠償違約金」直接無效。

法源依據:全台住院醫師必看|衛福部公告》住院醫師工時指引問答集 https://link.medium.com/ylNrpQY2G9

Q2:住院醫師訓練時期,契約中若有離職違約金的條文,是否構成違法?

A2:醫院「可以」和員工在契約當中約定提前離職的違約金,但必須符合勞基法15–1條的要件。

簡單來說,醫院必須「出錢培訓或給予合理補償」才可以訂定離職違約金,同時違約金的數額不能太離譜。住院醫師的契約,第一關先由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核備,之後如果出現爭議,則由法院判定。

法源依據:全台住院醫師必看|衛福部公告》住院醫師工時指引問答集 https://link.medium.com/ylNrpQY2G9

勞動基準法15–1: 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N0030001&flno=15-1

Q3:住院醫師訓練完成後,醫院能否與我簽訂包含離職違約金的契約?是否構成違法?

A3:住院醫師訓練完成後,你就不是勞基法的適用對象!所以醫院可以和你簽訂包含離職違約金的契約。

若違約並且逕行/提前離職,請做好會上法院輸贏的心理準備;如果資方要求的金額非常離譜,法院有可能會酌減,但…簽下契約以前,還是請你務、必、三、思。

Q4:當初到職時,為了行政流程方便,醫院/診所將我的執業執照收走,現在跟我說要繳完違約金才能辦離職、拿回執照,我該怎麼辦?

A4:這樣的行為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: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,留置其國民身分證、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」,無論你是住院醫師、主治醫師,你都可直接向各地方縣市政府提出檢舉,並拿回執照。

法源依據:就業服務法 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N0090001

Q5:原醫院/診所不肯簽我的離職證明,讓我沒辦法去其他醫院/診所執登,我該怎麼辦?

A5:可簽具切結書,交付地方衛生局,闡明自己已自該醫療機構離職,但因處勞資爭議中故無法取得離職證明,請衛生局直接註銷原執業登記。本會有相關處理經驗,業已順利完成辦理。

以上說明,如有需要歡迎email: TaipeiDU2017@gmail.com 或私訊諮詢,惟本會優先處理工會會員申訴案件,請體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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