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很多診所醫師沒有勞保
不過,在職災權益保障 的部分,目前有好消息!
今年立法三讀通過了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》
但相關細則目前尚未訂定,預計於明年五月正式實施
若您是診所「受僱」醫師,
則雇主一定要為你投保職災保險,有強制性
若您同時受僱於多間診所,則應由各診所分別加保
也向所有的醫療機構說明,即便明年職災保險上路
雇主/負責人還是可以自願替醫師投保勞保,兩者互不衝突!
如果你合夥人,或簽署委任契約,可以以個人名義進行投保
工會奉上老話一句,到診所或醫院工作
所有勞動條件包含薪資、保險、休假、權利義務
建議要白紙黑字用契約紀錄清楚
如果你不太確定契約怎麼寫比較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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